2004年12月2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为营救男友 去诬陷他人
朱志胜 郑建妹

  日前,乐清法院以诬告陷害罪判处女青年杨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。杨某和王某均系贵州凤岗县绥阳镇人,自小青梅竹马。今年1月,王某因吸毒被强戒6个月,杨某因没钱替男友王某交戒毒费,于是想出一个“营救”男友的办法——帮助男友立功。
    6月27日下午,杨某将350余克海洛因放于朋友姜某驾驶的摩托车后备箱内,后借故离去。嗣后,杨某到警方举报姜某贩毒,警方经侦查发现了杨某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。(朱志胜 郑建妹)